第四十四章 一头麋鹿的血案  江山国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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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貌,甚至身体曲线亦不让人窥视的大家闺秀,这皆是胡汉两种文化相互冲击的结果。

这名女子没有说话,但是一旁的丫鬟却气势汹汹言道:“好啊,你就是那狠心的猎户,如此可爱的小鹿,居然也忍心射杀!”

李重九微微一笑,反问言道:“在下不过是一个猎户,请问猎户不射杀猎物,却以何为生呢?”

李重九此言一出,那丫鬟顿时没有了那副理直气壮的样子,犹自要狡辩却不知道如何开口。

那头戴幂篱的女子却轻轻哼了一声,声音清冷,只听对方言道:“好个伶牙俐齿的猎户,那我问你说这猎物,是你射得有何凭据?”

李重九言道:“这容易,你看这箭杆之上,是否刻有李重九这三字?”

对方仔细辨去,点了点头言道:“不错,正有。”

李重九笑了笑,言道:“不才正是李重九。”

这时对方轻笑了一声,言道:“这也不能证明猎物是你射的,箭杠之上我也可以刻上阿猫阿狗的名字,难道这猎物就是阿猫阿狗射得吗?”

李重九当下一愣,随之失笑言道:“这位小娘子,既不愿意归还这猎物,亦不用如此出言讽刺吧!”

“什么?”对方似被李重九此言激怒,只听她言道,“你的意思难道是说我……我居然想贪墨着麋鹿么?拂衣丢些几百钱,我今日就买下此麋鹿了。”

那名叫拂衣的丫鬟,面露为难之色,言道:“贵主,我们出行何来的铜钱。”

闻言李重九不由一笑,嘲讽般地摇了摇头,似乎有觉得打肿脸充胖子的意思。

那头戴幂篱的女子见李重九如此,似乎真的动怒,当下她褪下手腕上的玉镯,丢在李重九身前的草地上,言道:“此物足可买下你麋鹿了吧!”

李重九尚未反应,那丫鬟拂衣随即变色,言道:“贵主不可,此物乃是圣上……不,给你之物,价值连城,如何给这小贼模样的人。”

李重九在隋朝处了久了,不知不觉被人叫最多就是小贼二字,李芷婉如此,眼前这丫鬟亦是也是。

他虽不介意,但是被叫久了,亦不免有几分反感,他捡起那脚下玉镯,故意地言道:“如此轻易就丢在地上,也不怕摔坏了,我看也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听说丰都市(注二)里这样的赝品,出五钱可以买十个了。”

他将眼一瞟,故意露出了几分狐疑神色。

而此刻那丫鬟与她的主人,几乎都要气炸了。

注一:一种宽檐的帽子,帽檐上垂下长长长长的罩纱,把全身都遮住,以防旁人窥视。

注二:丰都市乃是东都洛阳最大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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