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上混的有很多直觉,特别是对于危险的直觉很敏感,余罪相信这不是个普通人。
不过别误会,他对这个人没兴趣,他只是在想,许平秋煞费心机把他送进看守所,绝对不是仅仅想让他适应这里的生活而已,肯定是另有目的,应该是试图接触到某个让警方头疼的嫌疑人,如果那样话,那些小毛贼可以忽略,换仓走人的也可以忽略,剩下的除了后进的云南这个山炮,就没几个人了。
瓜娃算一个,不过这货是傻逼中的白痴逼,偷了一麻袋鞋被台资厂保安打了个半死,那袋鞋价值好几万,他居然幻想着住上个把月就回家;介于这种情况,忽略。
豁嘴算一个,不过余罪评价这是个傻逼中的战斗逼,抢劫惯犯,从抢自行车开始,到入户抢劫,最后发展到顺道劫色,豁嘴哥已经是跨世纪的犯罪先锋了,一共才活了三十八岁,先后在监狱里已经蹲了十八年了。忽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