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节  让我摘下你的面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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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正坐在由护卫队保护着的马车里的太子殿下放下支着头小憩的手,突然有些心悸。

唐知砚将碗茶喝完,拿过跟茶摊老板买来的干粮。再往前骑马走个两天,就能看见旧都了。

旧都是京城还未变成京城时的王城所在,后来有一代的晋国皇帝考虑了位置的不便,在众多不解反对中迁移了王城。

现在旧都里的王城都还在,历代皇帝度个假什么的都来这里住。

刚拿起掩人耳目放干粮的包裹,唐知砚就被人撞了一下。

“啊!”

唐知砚无语,他动都没动,来人故意撞上来没有撞倒他反而因为撞上定国唐门衣手套上的‘银饰’划伤了哪里。

他低头,看到一个矮小的身影此刻正捂着手臂,一双眼睛含着嫉恨像极了狼那般泛着莹莹绿光。

唐知砚没搭理他,皱眉将包裹系上。

倒是茶摊老板不忍心,过来扶那小孩,“手都流血了啊……肚子饿不饿?我给你拿个馒头吃好不好?”

唐知砚冷眼扫了小孩一下,弯腰一把抓住他手。小孩手里正拿着从茶摊老板腰上偷取的布袋,一双眼睛瞪大了看他。

“你!”茶摊老板好心没好报,气呼呼拿回钱袋回自己茶摊,但是没多久他又拿着两个馒头走了回来,“算我烂好人!”放下馒头就走,不再看向这边。

唐知砚蹲下身看着拿着馒头的小孩,“恨我拆穿你?”

小孩咬牙低头没说话。

“为什么偷东西?”

小孩抬起脸,眼中满是泪水,他恨恨地咬着嘴唇,“我弟弟病了,我有什么办法!”

唐知砚面无表情,“所以就可以偷钱了?你就不怕这种脏钱让你弟弟受了报应?”

“那我能怎么弄到钱?!你说的容易!!”小孩哼了一声。

“老板这种好心的,你如果说来帮他的茶摊干活赚给弟弟治病的钱,你觉得老板会答应吗?”

小孩瞪大了眼,像是没有想到唐知砚会说这种话。

唐知砚取了一个碎银放下站起身,“别以为我没有看穿你的谎话。如果你想继续偷下去,那就偷吧。”

小孩立马去抓那块碎银,牢牢握在手里。是的,他根本没有生病的弟弟。偷东西如果被抓到,他就会说这些话博取失主路人的同情,十有九成都会被宽恕。

他看着那个高大的身影走向茶摊口绑着的黑马,心里突然有一些想法。

他连滚带爬地站起来,抱着馒头抓着银子跑过去,挡在唐知砚面前气喘吁吁道:“你能不能收留我?”

唐知砚把小黑的缰绳从杆上解开,“你凭什么觉得我要收留你?”偷东西就是偷东西,拿什么可怜的理由洗白,惺惺作态。

“我什么都会替你做!只要你收留我!”

唐知砚像听到了什么有趣的话低头看他,“我不需要你为我做什么,因为我根本不需要你。”说完上马离去。

作者有话要说:  眼睛像狼的小孩就一定要收养吗→_→

行为先是可恶然后再把人洗白掉,洗的白白的,然后就有人心疼喜欢他了。

☆、旧都花(一)

几乎是在天色渐暗的时候唐知砚入了城。

身为前一任王城,旧都并没有因为退居而破败下去,相反这是晋国第二繁华的城池。

旧都代表性的节日就是百花节,旧都上下的居民多为喜欢养花养草,或许是种植植物修身养性多了,旧都的风气十分良好。

唐知砚找了一家客栈,又是按照惯例要了房间热水。

唐知砚此刻真的是觉得必须得找个地方定居,总是多日奔波太累了。他一般都是骑小黑,轻功虽然快,但是连日一直用下去他会崩溃的。

自从跟太子交了朋友,唐知砚就没戴过斗笠,反正没人抓他了,你觉得我白发奇怪那你就奇怪吧╮(╯▽╰)╭我又改不了。

下楼点了饭菜,边吃边听客栈里的谈论八卦当配菜。唐知砚这一路有遇到过几回小毛贼之类的,吓吓就跟猫一样跑了。但是越接近旧都就发现毛贼出场的次数减少了,果然不愧是有着良好风气的旧都。点个赞。

“我觉得杨员外家的白昙绝对是上品。”一个手边放着刀的刀疤大汉这么说着,又干了一碗酒。

唐知砚差点没把饭喷出来,该夸奖人家粗中有细兴趣不错吗。

“我倒觉得王小姐养的星见草要好一点。”“你觉得人家小姐长得不错吧切。”“今年百花节还没到你们就争起来了啊。”

旁边一个蓝衣少年凑了过去,“我也觉得星见草不错。”

虽然被一个陌生人插话,但见是同道中人那桌汉子们没怎么生气,哈哈笑着要给蓝衣少年倒酒。

“小子对那星见草好奇,不知道大哥们能不能多说一点。”几人顿时说得热闹起来,引得旁边几桌的客人关注过去。

蓝衣少年摇摇头,“可惜王小姐是大家闺秀,没办登门拜访求见,谈谈怎么养花养草的。”

先前那个刀疤大汉哈哈哈地笑了起来,“你去做人家倒插门不就可以了?”

蓝衣少年眼睛一亮,“好主意。”

另几人一听互相看了一眼笑得肚子痛。

唐知砚管自己吃完了饭,打算回房间搓蛋,呸,让机关小猪给自己搓些弩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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