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只狗。
一只黑色长毛脏兮兮的狗。
一只黑色长毛脏兮兮还蹲在自己半米远的地方凝望着自己的狗。
凝望?
金寻眼皮一跳,接过老板找回的零钱,拎着三斤已经剁成小块的排骨转身离开摊。
这个集禽海鲜、蔬果干货于一体的菜市场是市政规划后重新建立的,由于附近有几个居民小区,所以平常人总是很多。不过也幸亏市政规划的要求,为了整洁安全菜场内不允许各种车辆进入,因此金寻还算轻松的擦过人群,拐个弯就出了菜市场。
刚一出铁闸大门,金寻习惯的回头,发现那只狗果然像往常一样停在伸缩铁闸门的边上,不再继续跟着自己。金寻松口气,转身正要离开,余光却瞄到它趴在地上费劲的咬着什么东西,圆溜溜的东西从嘴里一滑又掉在地上。
是颗生栗子。
看着那只狗可怜吧唧的不知拿栗子怎么办的样子,金寻从塑料袋中拿出一块排骨走到距离它半米处蹲下,刚把排骨放在地上还没来得及站起来,就看到那只狗飞快的咬住排骨,一溜烟竟跑出菜市场。
该不会…是要挖个洞埋起来吧?
想起在a市家里的那只苏牧经常在院子里刨坑埋鞋的习惯,金寻满头黑线。
“真是的…要是腐烂了怎么办…”
金寻嘀咕着走回自己租住的小区,到了楼下发现有个穿着西服的男人夹个公文包在门口徘徊,像是下班回家忘带门牌的样子。
掏出门牌感应刷开一楼的大门,金寻拉开门随口问了句,“进去吗?”
“啊,谢谢。”男人看了一眼金寻,又匆匆低下头跟进了楼里面。
进了电梯,金寻按了10楼,那人忽然想起什么般拍了拍脑门。
“瞧我这记,忘记拿信了!”说完窜出去拐到一边的报箱前。
电梯门关上的瞬间,金寻看到他从公文包里掏钥匙的样子。
有点奇怪。
金寻挥去心里的怪异感,到了十楼刚从电梯里走出来,就看到一个高个子男人背着一个大包急匆匆的跑到楼梯间,蹭蹭蹭的下楼。金寻来不仅细想就看到邻居家大开的门以及一眼望去凌乱的室内,于是立刻掏出手机翻出物业电话拨出去。
一个多小时后。
被随后赶到的警察审犯人般的询问,然后又被那户女主人持续尖叫的嗓门差点刺破耳膜后,金寻终于松口气扯开围巾瘫到自己屋里的沙发上,再也没工夫炖什么排骨了。
…也许自己该养只狗?最起码那穿透一层楼的狂吠声肯定能吓唬住小贼。
想起家里那只苏牧被老妈老爸养得膘肥体壮威风凛凛的样子,金寻顾不得吃饭心痒难耐的跑下楼。
小区外就是一家宠物店。听到金寻要买狗,店员热情的介绍笼子里各种幼犬,发现金寻的视线总是飘在一只狗的身上,于是强烈推荐那只长的像只小狼的幼崽。
“这是我们上个月刚从s市运来的,绝对纯种,”长相帅气的小伙子从柜台抽屉里翻出一沓卡片,“您看看,这是盖了章的血统证书,这是四次疫苗的证明,都贴着标签条,这疫苗还是从英国进口的牌子呢…”
金寻微笑点点头,心里却撇撇嘴。
切,当她不知道哈士奇二啊?这要养了连它自己都能丢,哪里能看门?
虽然这么想,可是金寻却忍不住把手伸进去了那只才两三个月大的哈士奇短短的小灰毛。
看到它讨好的伸出热热的舌头舔自己的手指,金寻不知怎么地就想起菜市场的那只总是眼巴巴跟着自己的流浪狗。黑毛泥泞,看不出多大年龄;脏毛覆盖,看不出胖瘦健康;不知道是什么格,暴躁的还是温顺的。总而言之,流浪狗哪里比得上亲自养大的狗狗忠诚又乖巧可爱。